重庆之声 2022年1月21日
重庆之声1月21日讯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布了《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规划》提出,力争到 2025 年,城市建成区 45%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为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创造条件。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种现代城市发展理念。截至“十三五”末,我市已达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排水分区281个,面积共计421平方公里,已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城市建成区比例为24.2%,圆满完成了“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的阶段性考核任务,实现了海绵城市“从无到有”。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及9项定量目标,其中约束性指标6项。一是为落实“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的要求,结合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进展,并横向对比类似城市指标设定情况,设置“建成区海绵城市达标面积比例达到45%”指标;二是落实“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要求,设置“新建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0%”指标;三是统筹推进城市水系统建设,从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治理、自然生态格局管控以及水资源利用四方面,设置“内涝积水点消除比例保持在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73%”“天然水域面积不减少”“污水再生水利用率达15%以上”指标。
《规划》还提出系统全域推进、区域差异探索、全程协同管控、技术创新支撑四方面的重点任务,包括统筹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新城区开发严格执行海绵城市管控制度,做好规划开发区统筹。老城区改造以问题为导向,实施项目海绵化改造。制定“中心城区着重打造健康水系统,主城新区鼓励开展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渝东北城镇群加强库区水环境保护,渝东南城镇群加强城市水安全保障”的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方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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