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三年改革行动:重塑与转型

2023-06-15 13:02  阅读 64 次浏览 次

国企改革落地三年,助推国有企业焕发新生。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以及党的建设一系列重要论述的实践过程中,国有企业不断励精图治,奋发有为。现在,“铃声响起,考卷交卷”,国有企业领域已经发生了根本性、转折性和全局性的重大变化,全方位、多层次的改革成果对各行各业产生深远而持久的影响。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跟随国务院国资委调研的步伐,深入探访国家电投集团、中国化学工程、鞍钢集团等央企所属子企业,了解他们克难攻坚的历程和成功之路上的秘诀。

企业需要消灭亏损,否则亏损将消灭企业。国家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沁阳发电分公司(以下简称“沁阳发电分公司”)位于河南省沁阳市。沁阳发电分公司2×100万千瓦机组工程是河南省“十三五”重点火电建设项目,于2015年投资建设。在经历了2019年11月和2020年12月的投入商业运营后,沁阳发电分公司在2021年第一个完整的经营年度中就亏损了4.4亿元,2022年再次亏损2.08亿元。

长期的入不敷出和大幅度的亏损不仅使公司员工信心低落,而且企业的各项经营也变得更加困难。沁阳发电分公司总经理乔永生说:“我们深刻认识到,企业需要消灭亏损,否则亏损将消灭企业。” 这是他在公司困境中的切身体验。

改革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更是决定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

针对企业在投产之初就出现亏损的现状,沁阳发电分公司决心从思想和机制方面下决心,进行了深度改革。他们针对传统电力企业存在的机制僵化、分配不合理以及隐性“铁交椅”、“铁饭碗”、“大锅饭”等问题,先后实施了三次制度改革。一方面,他们着重推动企业管理的“瘦身健体”,如压减合并三个部门、精简九名中层干部;另一方面,他们切实发挥薪酬分配的“指挥棒”作用,将“同利”和“授权”相结合,建立健全企业利润与收入联动、差异化分配、绩效包干和即时激励机制,坚持业绩决定薪酬。

按照改革后制定的薪酬差异化分配机制,“业绩论英雄,收入凭贡献”,沁阳发电分公司同岗位员工的收入差距达到了1.5倍,不同岗位员工的收入差距最高可以达到8倍。这一差异化薪酬分配机制极大地激发了员工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并在沁阳发电分公司燃料管理部得到充分印证。

沁阳发电分公司每年要采购330万吨的燃煤,煤炭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发电企业的边际效益。因此,在煤炭价格较高的大环境下,通过与相关煤炭企业签订长期煤炭采购协议(下称“长协煤”),沁阳发电分公司获得了相对较低的煤价,大大减少了企业成本支出,提高了边际效益,进而推动企业实现扭亏为盈的总目标。

在改革过程中,沁阳发电分公司制定了长协煤签订激励方案和长协煤合同兑现激励机制,强化了对长协煤从合同签订到兑现的全过程目标管理。

总之,国企改革大力推动了国有企业的发展,探索出了一系列有力的改革举措。沁阳发电分公司的改革历程充分表明,改革不仅是企业性能的关键,更是决定企业生死的关键所在。企业需要通过改革,打造开放、灵活和创新性的经营机制,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在未来,沁阳发电分公司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政策,加快推进企业的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大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其他国有企业也应认真总结经验,借鉴成功做法,加强改革和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整体效益,实现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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