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十四五”期间全国医保标准清单将出台

2019-06-28 10:48  阅读 932 次浏览 次

6月27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制定各项医疗保障标准,推动标准实施,形成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标准化体系。到2020年,在全国统一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基础上,逐步实现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等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落地使用。“十四五”期间,形成全国医疗保障标准清单,启动部分医疗保障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试用完善。

通知指出,要建立健全新时期医疗保障标准化体系,集系统之力组织各类标准的研究制定,开展动态维护和完善修订等工作。地方医疗保障部门按照国家统一安排,积极参与标准制定,贯彻实施各项标准,根据实际需求和区域特点制定地方标准。

同时,加强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建立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基础共性标准,形成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共建共享、相关部门单位衔接交换的“通用语言”。包括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统一标识、档案管理规范等,以及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涉及的网络安全、数据交换、运行维护等技术标准。

按照先试点完善、再推广普及的方式,稳妥推进各类医疗保障标准的贯彻实施。前期重点开展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4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测试使用,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为其余11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全面实施提供可行经验和示范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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