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全面推进国企改革,形成“1+39”改革意见及配套政策;制定出台4批共109条政策清单,着力解决国企历史遗留问题……29日,记者随国务院国资委“走进新国企——振兴发展看改革”调研中了解到,沈阳与上海、深圳一起被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确定为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城市,国资国企改革正在向纵深推进。
近年来,沈阳聚焦国企改革、国资运营、国资监管、国企党建“四条主线”,国资国企改革取得丰硕成果。推动“一企一策”改革,明确竞争类国有企业原则上全面放开股比限制,把集团层面混改作为重中之重,大力推进东药集团深化混改和北方重工司法重整,通过重构管理体系、理顺管理制度、实行“干到给到、共建共享”激励机制等措施,“混”出增长动力,“改”出发展活力。
以东北制药为首的一批老牌国企引入民营资本控股释放发展活力,东北制药2018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2%,利润增长64%,员工薪资增长60%;沈鼓集团入选国家第四批混改名录;北方重工完成司法重整,燃气集团、副食集团、物资集团等企业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步伐。同时,为推动国有资本高效运营,组建盛京金控、城投集团、产投集团、盛京资产及旅游集团、航空集团等“3+1+N”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提高国有资本配置运营效率,有力支撑市属国企改革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并推动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按照“统一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使105户经营性事业单位全部转企,53户市直部门所属企业全部脱钩,基本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基本实现集中统一监管。针对监管企业当前存在的各类风险完善监管制度,推行外派财务总监制度强化出资人对企业财务事项的监督,以“三重一大”为重点的国资监管信息平台年内投入使用。
在选人用人方面,沈阳推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国企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市属企业除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和纪委书记外,其他高管人员原则上实行市场化选聘,出台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市场化选聘经理层两个配套方案。采取现职企业领导人员身份转换和面向市场选聘职业经理人两种方式,成熟一个、操作一个,目前已启动10户企业15个经理层岗位市场化选聘工作。加强市属国企董事会建设,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外部董事人才库第一批人选25人,向15户市属企业委派17人担任22个外部董事岗位,66%的市属一级企业建立了外部董事制度。
除此之外,为了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出台4批共109条政策清单,全面启动厂办大集体改革,市属企业342户、省属企业115户已于10月底前基本完成。201个“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年底前完成维修改造,其中,中央企业72户137个项目、省属企业25户64个项目。 “僵尸企业”提前一年完成处置,并开展249户“僵尸企业”处置“回头看”,按计划年底前完成150户,目前已完成83户企业工商登记注销或变更。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制定完成,年底前启动实施。
借助全国国企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这一难得机遇,沈阳以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别是母公司层面混改、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为突破口,聚焦重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全力推动国资国企改革走深走实,努力闯出一条国资国企改革新路。沈阳市国资委负责人称,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落实中央“37号文件”精神,全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努力闯出一条国资国企改革新路。
关注我们:请关注一下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

版权声明:文章源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