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进入”施工期”,首批受理33家企业

2020-06-24 09:44  阅读 325 次浏览 次

6月12日,证监会发布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四部规章和六部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中国结算、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发布了相关配套规则,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正式落地。6月22日,深交所发出首批33家申报企业的受理通知,这标志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实践操作迈出重要一步。
接受采访的多位市场人士表示,创业板改革既完善了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目标,也扩大了板块包容性和开放性,找准了自身定位,支持“三创四新”企业发展。突破自身发展瓶颈后,创业板将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今年,创业板迈入第11个年头,在过去10年的发展中,创业板支持了不少成熟型企业上市。据深交所报告,目前创业板公司中,超过九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板自设立以来,平均研发强度始终保持在5%左右,不仅高于2.2%的全社会平均研发水平,也明显高于深市3%左右的整体水平。在创新驱动下,高成长性特色十分明显。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之前,创业板最大的问题是包容性问题。在核准制下,创业板在盈利水平、净资产方面设置的上市门槛较高,可能把一些科创企业排斥在了门外。此外,在定位方面,过去十年间创业板确实支持了一部分成熟类科创企业上市,但也有一些传统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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