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到底改什么?

2018-09-21 10:50  阅读 794 次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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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不在于公司化改造,而在于怎样从产权公有制变为私有制。

国企改革,从改革开放初开始,喊了几十年,试了几十年,依然是失败的。不管是租赁承包制,还是公司制,都没有收到实效。

究其根本,即使改制为公司制,也还是国有独资公司或者国有控股公司,与改制前的国有企业没有任何区别,只不过叫法名字上有了区别而已。具体经营的人员依然是国家机关任命。依然达不到政企分开。

政企不分,永远不会有效果。

举个例子:

某国企A,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及总经理(比如B)全部为国资委委派任命,领取报酬进行经营。因为公司的产权不是这些经营者的,那么他们在行使公司权力的时候,在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的时候,就会考虑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公司的利益,或者公司的利益达不到最优。

有的人说,不是有国资委吗?管理人员如果有损害行为,国资委就会撤销任命。或有其他的惩罚措施。

首先你要知道,任何一个机构,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抽象的这个机构,而是指的能代表这个机构行使权力的某个职位上的人。比如C,他是国资委的一把手。因为国企名义上的股东是国资委的,并不是这个C的,但实际上C却有人员任命和重大事项决定权。在这个链条中,B很容易和C达成利益同盟,进而损害没有实际主体的国有资产。这么多年,国有资产流失在本质上都是这样造成的。

那么改成私有制就能杜绝这种情况出现吗?

能。

股权私有,就有了实际的产权人,就会有具体的利益主体担当这个角色,比如D吧,股东D本身就会担当起对经营管理者B的监督,因为权益是自己的,所以,监督就会有动力,也会有效率。同时,也杜绝了B贿赂D,让自己行方便,因为公司是D自己的,他才不会让B从自己公司得到其他额外的利益,因为那将损害D自己的利益。

目前的国企改革也是这个方向,要改革为混合所有制,但始终放不开,扭扭捏捏,怕这样的提法否认社会主义。于是,只提让社会资本参与进来,却没有明确的说让社会资本控股。如果社会资本不控股,而由国资控股,其实还是达不到政企分开的目的。因为作为大股东的国资委,它的一把手仍然有权利向公司委派与其有利害关系的高管。高成本的监管,不但增加了经济运行效率,还达不到好效果。而且我国公司法对小股东的权利保护机制不健全,不能有效制衡大股东的行为,也缺乏控股股东诚信义务的规定,实践中,大股东基本上可以为所欲为。

当然,现在提到的国企整体上市,也是为了让国资有一个公平的退出机制。

想要达到最终比较理想的改革效果,还有很远的路要走。我们还要一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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