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试点重在形成可复制经验 产业研究 • 7年前 (2018-07-31) 近日,工信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京津冀地区、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 阅读 874 次浏览 次 新能源电池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