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12月27日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国资委近日出台《深入学习万华潍柴经验进一步推动省属企业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
参照《若干措施》,我省将建立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为容错免责清单,明确容错免责具体事项及情形。对因落实党中央和国家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改革引发信访,信访内容涉及企业改革事项、符合容错免责情形的,不予负面评价。
《若干措施》提出,制定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改革绩效评价办法,建立常态化末位淘汰机制,这项工作与改革述职问询同向而行,将进一步传导改革压力。
为建立各类管理人员常态化“能上能下”、职工常态化“能进能出”、职工收入常态化“能增能减”机制,《若干措施》提出了更加具体、硬性的要求,直指当前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形似而神不似”的弊病。完善中长期激励的内容也写入其中,省属企业股权激励的实际收益水平不与员工个人薪酬总水平挂钩,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针对省属企业创新能力不强这一短板,我省将建立省属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约束机制,从2020年起,工业企业未来三年研发投入年均增幅不得低于10%。同时,省属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用于人员奖励的部分,不受单位当年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进一步鼓励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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